| 关于2010年度汽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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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1-02 14:38 文章来源:河北商务编辑部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冀机电进出字[2009]3号 各市机电办、扩权县商务局主管部门: 根据商产出[2009]676号通知的要求,现将河北省2010年度汽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组织申报 各市机电办、扩权县商务局主管部门须于11月11日前将所在地汽车生产企业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至省商务厅。各市机电办要认真组织,专人负责,尽快通知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,按时申报。 二、申报材料 各市机电办、扩权县商务局主管部门向省商务厅汇总上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(一式叁份): 1.各市商务局申请文件; 2.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申请汇总表(由各市机电办填写,见附件2,同时提交电子文本); 3.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申请表(由生产企业填写,见附件1,同时提交电子文本); 4. 企业符合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(申请出口车型的最新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复印件、3C证书复印件、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的正式说明文件); 5. 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商务厅联系人:于静洁、张丽娜 电话:0311-87909525、87909667
附件:《关于2010年度汽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有关通知》(商产出[2009]676号)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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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0年汽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有关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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