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县自2006年被省商务厅确定为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县,两年来县商务局切实强化领导,精心组织,稳步推进,现已建设(改造)标准农家店144家,其中乡级店15 家,村级店129 家,行政村覆盖率超过 36%,并建有县级配送中心2个,配送率达到40 %。以城区店为龙头、乡镇店为骨干、村级店为基础的现代农村物流流通网络已初步形成。
一是部署督战到位。该局把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作为一项“民心工程”来抓,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,成立领导小组。明确工作责任制,对如何落实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,由分管人员亲自抓、具体管、负主责。
二是指导调研到位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并经常与企业深入村镇实地考察,对农家店建设展开全面指导调研,及时掌握工作进度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,严格按照商务部有关农家店的建设标准,对今年新建设的30个农家店进行初步抽检,对前两年建成的农家店进行“回头看”, 完善整改存在问题,保证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的稳步推进。
三是配送方式到位。为确保农村消费商品质量,让广大农民放心消费,该局积极与承办企业进行沟通,宣传政策优势,已建起以秦皇岛市家惠商贸有限公司、秦皇岛市艾欣商贸有限公司为依托的县级配送中心企业2个,以连锁方式向农家店统一配送商品,形成了“企业+配送中心+农家店”的三级物流网络。今年1月至今,已为农家店配送商品400余种,配送金额达91.3万元。
四是资金发放到位。及时与省、市财政部门衔接,争取国家扶持资金,并安排专人严格把关,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发到每个农家店。截至目前,共争取国家、省、市扶持资金75.45万元,已到位58.25万元。
五是后续管理到位。建立农家店长效管理机制,编制《昌黎县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情况统计表》、《昌黎县农家店建设情况一览表》。督促农家店制作供货商品登记台帐、自采食品审核单、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告示牌、职业道德十不准等。对农家店的产品质量、价格、陈列、店貌、环境进行监督管理,实行“六统一”,即统一采购、统一配送、统一标识、统一经营方针、统一服务规范、统一销售价格,使农家店真正成为便民店。
昌黎县商务局
2008年7月11日 |